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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教育机构做兼职,老板没和我签合同,说要是中途离职扣20天工资。工作四十几天后,因老板强加工作时间,我擅自离职,老板不给工资,说还要我赔偿离职这几天给他造成的经济损失。请问: 1,兼职适用劳动法吗? 2,老板可以规定中途离职扣20工资吗? 3,我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双倍工资吗? 4,老板有权要求我赔偿给他造成的经济损失吗?

其他 2012-10-23 21: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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