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由于企业经营地址变更,变更后的经营地址由原来的南五环搬到北五环,企业要求员工去新经营地址办公,但每天只补偿15元交通费,企业内均是老员工40、50多岁的,员工们如果不去新经营地址,企业就算自动离职,请问员工应当如何索要赔偿,并且去新经营地址补偿能否增加

其他 2012-10-25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