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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的亲人与人发生口角,不屑与对方争吵欲转身离去,却被对方从后面追打,众人拉开后,对方突然向我亲人袭击致使眼睛受伤,住院冶疗十多天,在此其间对方送来几次钱,约四千多元,余后都没给过一分钱,都是我们自己垫上的,因没钱拆完线后(眼部有缝后过的)就出院了,现在每日都需要去打消炎针,眼睛现在还是红的,去对方家要过几次,一直都说,你接着冶疗,我们现在没钱,于是我的亲人将上述情况报于当地派处所,派处所人员说下周给予处理,现我想请问一下对方应该怎样赔偿? 补充说明以下几点: 一、我的亲人在司法部门鉴定为轻伤; 二、眼睛现在还没痊愈,每日还在打消炎什,现在更是产生了交痛费用; 三、我的亲人是油漆工(就是帮人家里装修时粉刷仿瓷及油漆的)每日工资约60元到80元不等,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干活的; 四、对方在县里面及当地镇政府都有人脉,故我认为此次调节或者判决可能会有失公允的; 现请律师给予专业的意见,谢谢,急急急!

刑事辩护 2009-08-28 19: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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