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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没有犯工作上的错误,但是因为得罪了一个领导,公司想要解除劳动合同,说补偿我一个月基本工资,我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只补偿我的工资不是按真正平时的工资1400来补偿的,而是按照合同上当时写的月工资标准880,当时刚进公司不了解公司的月薪3000里有多少是基本工资,后来看了工资表知道是1400。 公司对于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应该是3个月工资吗?另外补偿是足月工资还是基本工资?足月工资是指和上个月拿的所有薪水一样多呢还是只有基本工资?

其他 2012-11-14 12: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而不是经济补偿。2、赔偿金的计算基数,以在被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该工资为应发工资。3、可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 看单位解除你的理由是否违法,标准不一。
  • 你好,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而不是经济补偿。2、赔偿金的计算基数,以在被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3、可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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