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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亲早逝,留下一栋二层小楼房。现在我想在原址新建住房,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在审查房地产证件时,土地使用证标明是‘集体土地’。公证处说,集体土地上级有规定不办理公证。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2-11-14 09: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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