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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把价值20万的房产全给了女方,并在离婚协议上约定,孩子归女方抚养,双方的债务债权各自承担。当时他还有10万的贷款,与我结婚后,我们共同努力吧贷款还清了,现在我们有一儿子,我想问下,我们现在的财产,他与前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我该怎样做,才能把我们的财产全留给我们的儿子?现在我们的年纪都不大,如果立遗嘱,是不是太早了?

其他 2017-06-09 04:5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他与前妻的孩子仍然有继承权。如果他不想让他第一个孩子继承,他可以立遗嘱,立遗嘱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在去世前脑子情形,就可以立遗嘱。当然一般遗嘱,在死亡前仍然可以改变或撤销。这样后一份遗嘱改变了前份遗嘱,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遗嘱有好几种方式,公正遗嘱效力最高。
  • 我国法律允许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并且可以由双方在离婚时完成离婚协议,就离婚时的债务问题达成约定并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到民政部门记性备案即可。双方就离婚时债务达成的协议,通常是双方进行平均分担,但是如果有其他分担方式的,也受到法律保护,可以依照约定进行。
  • 担保人还款后,向对方的妻子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 还可以通过赠予的方式给你的儿子。
  • 同意楼上意见
  • 他前妻的孩子对他的财产有继承权,他只能通过遗嘱改变继承。
  • 属于你丈夫的部分财产,待既成事实发生的时候,你、你儿子、他前妻的儿子是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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