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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0月28日应聘了新疆xx公司xx电器五家渠市xx店的导购员,工资是底薪1200加提成,11月2日正式上班,到目前为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xx电器没有开业,公司安排我与公司同事一起在五家渠xx专柜双人岗位卖货,可是卖货不给我提成,上班直至12月4日,上班迟到半小时,公司领导发现,将我在公司除名,但没有给我通知,到12月10号我还在上班,上了一个月了,还没有发工资的,工资是打卡的,我问公司领导为什么没发工资,公司领导才告诉我12月4日已经将我开除,并且一分钱工资都不给我发放,工作期间公司安排在乌鲁木齐总公司培训3天,所有车费住宿费公司报销,但是最终没报销,现在还将我开除,并且不发工资,我想问这些都合情合理?

旅游维权 2012-12-11 17: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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