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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3月中旬和老公结婚,结婚前,在2月中旬曾经购置一房,接我母亲来住(我父亲在我小时候去世,母亲身体不好,因此,希望把母亲接到身边居住,故购买该房),该房的户主是我和我母亲两人。 5月份办酒,办酒前,我们订婚,男方付给女方1万彩礼,之后,女方购置了一些用品,以及给男方买手机、衣物等,基本用完这1万。 后来,我们两人由于性格和观念的差异经常争吵,包括他对我母亲非常不尊重,因此,我非常生气。今年6月初我购置的房子交房,男方拿出1万帮忙装修,目前已经装修好。 现在的情况是,由于观念等差异太大,我们决定离婚,此时,男方要我支付1万元装修费,还给他,我不知道这种情况,对于我女方来讲是否合适,是协商离婚,给他1万元好,还是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的好,我对他真的死心了,他太小心眼了,请专家指点!!谢谢!

离婚 2009-09-08 14: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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