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2012年5月22日加入公司合同约定两个月的试用期4700元月薪,转正后为5500月薪,下月底发上月的工资,本应在8月转正的且我申请,我部门主管确认我符合转正要求,也以签字确认了,因人事行正主管离职了没有到位,由我部主管交到公司总经理处审批,后总经理同我讲了看了,公司状况不理想,一直拖欠工资,七月份的工资9月26才发,十月份才上社保,8月份的工资12月5号才发,才发现没有加薪转正。去同公司说现在因公司不景气需等明年好转才能加薪转正。请相关英雄豪杰,拔笔相助,如我坚持公司按当初劳协义,而被公司解雇如何才能获得自己利益。诚谢

其他 2012-12-17 16: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