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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买方,听从中介建议,为避税与卖方签订了两份合同,算是阴阳合同吧。 阴合同上注明买方支付20万给卖方为该房屋装修的作价,需要在今年某日打给卖方。但经过卖方同意,买方并没有在规定日期时付给卖方,双方同意在买方贷款申请通过后后支付。 阳合同上房价为100万,50万首付,50万贷款。在交房日前,卖方已拿走50万首付款。合同规定卖方在今年12月25日交房,卖方交房违约每一天要付一定违约金给买方,若违约超过5天,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20万违约金。 现在,卖方以各种理由拒绝交房,尽管贷款已审批通过,但买方也因此没有支付卖方按阴合同上规定的20万。 请问,买方能够依照阳合同上的规定,在交房违约5天后要求卖方赔偿20万违约金嘛?

其他 2012-12-29 17: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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