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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要出国,用哥哥的名字在国内买一套房,现在要结婚,做财产公证,请问这样的财产公证是否有效?如果结婚后把房子转入自己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

离婚 2013-01-08 00:1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根据物权以登记为主的原则,公证处很难把这个财产公证为你的财产。你倒是可以与你哥哥签一个对他有约束力的协议,方便你在需要的时候,让他将房产无偿过户给你。
  • 根据物权以登记为主的原则,公证处很难把这个财产公证为你的财产。你倒是可以与你哥哥签一个对他有约束力的协议,方便你在需要的时候,让他将房产无偿过户给你。
  • 根据物权以登记为主的原则,公证处很难把这个财产公证为你的财产。你倒是可以与你哥哥签一个对他有约束力的协议,方便你在需要的时候,让他将房产无偿过户给你。
  • 你哥哥届时把房产赠与你“一个人”,这样你就获得了合法的婚内个人财产。不需要公证
  • 公证处很难把这个财产公证为你的财产。咨询公证处。
  • 咨询公证处。
  • 根据物权以登记为主的原则,公证处很难把这个财产公证为你的财产。你倒是可以与你哥哥签一个对他有约束力的协议,方便你在需要的时候,让他将房产无偿过户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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