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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厂是从深圳搬过来的,搬过来时老板要我随他过来带动员工,我是熟手车位工,在这个厂干了10年了,从深圳过来时,他给我签了一份合同,合同是每月保底4000,计件工价加一点四倍,因为我厂是计件的,前三个月我超出了保底,他们只给了我一个月加了那个一点四倍,第二个月就不给了,后来,我就去人事部争,因为后来在嘉善这个厂时又增加了几个新入股的老板,也就是人事部主任,生产经理和副总三个,加上以前的老板就是四个人了。他们看我工资高了就不给我加,第二个月,三个月,都没给,那几个月的货的工价稍微要好一点,所以我超出了保底,那个1点4倍没有给我,后来我看后面的货的工价很离谱,根本没办法超保底,我不想只拿那份保底,所以我辞职了,但是我今天去问人事部月底到期了可以结算工资吗,她说不行,得等一个星期,我说那不是过年了吗,你怎么给,他说得算,我说我超不出保底,就一点保底不好算吗,他说,得按计件的工资给,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吗?急、、、、、、

其他 2013-01-07 19: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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