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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继承祖屋一栋,父亲于05年过世,母亲与2012年11月过世,母亲在2012年8月与其两个儿子到公证处公证,公证内容是:将其祖屋的一半房产和计划与五子女共同分配父亲的一半房产的六分之一给其两个儿子,其三个女儿并不知情,且家里也未签署分房协议。 现五兄弟姐妹打算分配此房屋,请问这份公证内容是否有效,还是部分内容有效?请问母亲去世是否可以参与五兄弟姐妹共分父亲的那一半房产。

其他 2013-01-10 15: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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