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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有急事需要立即从用人单位离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本人应得的劳动工资吗?如果用人单位找借口拒不支付该怎么办?请赐教

其他 2013-01-11 11: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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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您只要提前通知30天(试用期是提前三天)通知,那么即可,通知送达给用人单位后满30天就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了,如果您未提前通知,那么您要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的金额赔偿损失,当然单位必须支付剩余工资。此外您如果要立即离开公司,您必须有法定的理由。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如果单位拖欠工资(含加班工资或者年休假工资)或者未足额交社保,那么您可以不需要提前通知而立即离职,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必须支付剩余工资且应给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发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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