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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夫人与2013年1月10日应要生孩子,住进了xx医院 。1月11号晚上10点,我夫人开始感觉到宫缩,于是当值护士就为我夫人做了宫口检查,发现了已经在开了一指宫,说大约5小时后可以生了。 12号凌晨2点,我夫人感觉到下身有液体流出,就直接呼叫当值护士,我夫人当时说可能是羊水破了,但是护士检查到说了分泌物而已,叫我夫人不要再下床走动,于是我夫人就侧躺在病床上。 到了4点左右,我夫人忍不住疼痛,又叫那位当值护士,护士检查到说已经开了3指,可以进产房了。 到了产房,我夫人被值班医生问,为什么羊水破了那么久才送过来。 12号早点8点40分,宝宝出生了,但是却因为羊水破了之后,被我夫人在床上夹了2个小时,导致宝宝现在得了产瘤,还是严重的产瘤。 现在宝宝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里躺着,现在监护室里的护士跟我们说,宝宝可能会窒息,叫我们做好心理准备。 现在宝宝是怎么个状况,我们毫不知情。我们只看了一眼的宝宝,可能就离我们而去了。 我只想问问,我们能告那个不负责任的当班护士吗?

其他 2013-01-15 12: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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