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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年我(朱xx)与父母,三哥一家3口同居老宅。当年拆迁,三哥一家补给一宅基地,我们三口补给一宅基地【(有村,组颁发的建房手续。附件(-)】。当时我20岁,未有对象,宅基地遂闲置。在大嫂娘家本地(城区)生活的大哥(户口也迁去了)向父母要求在我们的宅基地上建房,以备将来回家。因住店上班,很少回家,加上年幼,虽全力反对,被父母作主。大哥的三间房立马建成。 待我结婚时夫家却掏钱在本组买了块宅基地建房。现大哥(其一家已住来,户口仍未迁来,原住房已卖)欲翻建。 请问:1,现我可以要回宅基地吗?2,大哥有权申请翻建吗?3,村,组可以批他(城市户口)翻建吗? 谢谢。

拆迁补偿 2013-01-16 09: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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