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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在深圳平湖一公司工作年满15年,前几天要求他在13年1月31日离开公司,并发了书面通知(未盖章),并且只补偿1万2。企业这种违法行为该如何维权?这种情况补偿应该有多少?

其他 2013-01-31 21: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 您好。 1、公司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2、书面通知如果能盖上公章对你有利;3、建议你再和公司协商一次,协商过程作好录音;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为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每工作一年补偿2个月工资,他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来电
  • 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 应属于违法解雇,可主张双倍补偿,明显太少,建议立即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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