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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女职工,怀孕了,医院提出要求并开出证明需要卧床半个月,然后女职工请了半个月的病假,公司不发工资,说下个月才能发,劳动合同上明确表明,每月20日发工资,请问该女职工该怎么办?

其他 2013-02-15 07: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病假期间发不发工资确实是由公司的制度决定的。
  • 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 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可每天给予其1小时工间休息,视为劳动时间,有额定工作量的,并相应扣减其工作量;经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该职工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休息期间的福利待遇和晋级、评奖不因此而受影响。
  • 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可每天给予其1小时工间休息,视为劳动时间,有额定工作量的,并相应扣减其工作量;经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该职工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休息期间的福利待遇和晋级、评奖不因此而受影响。
  • 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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