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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外婆和外孙两人名字,其中老人前不久过世了,房产证也被她女儿拿走了,外婆和外孙在04年签过协议书的,写着老人过世后她的那一半房子归外孙,但是要求外孙拿出6万元分别给两个阿姨,就是外婆的女儿,外孙也付了钱给外婆的两个女儿,但是协议书一直没有去公正过,现在外婆过世了,外孙想办理房子的房产证需要怎么做?这样的房子要怎么处理呢?(现在两个阿姨否认拿过六万元人民币,当初协议书上外婆和一个阿姨签字了,但是另一个到现在也不肯签)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好呢?房产证又不能靠外孙一个人补办,是不是要去公证呢?

其他 2013-02-21 23:26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主张分割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 对方不同意你们公证不了,可起诉要求按协议约定将产权判归外孙。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若需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 你所说的“协议”可作为外婆的遗嘱对待。你可通过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协议”具有遗嘱效力,将外婆拥有的房产份额判由你一人继承。凭生效判决书,就能将房产变更登记在你一人名下,房产即成为你一人的财产。本律师对似是而非、错综复杂的纠纷案件有丰富的代理经验,能在诉讼中精准把握法律,为当事人争得最大利益。如需律师代理诉讼,请与我电话联系。
  • 6万元现金支付?如果可以有证据证明6万元交付过阿姨,孙子可以继承。公证处必须阿姨配合去,所以孙子想改房产证只有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建议为委托律师办理。
  • 现在两个阿姨否认拿过6万元,外婆也未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该房产现可按遗产继承。
  • 现在两个阿姨否认拿过6万元,外婆也未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该房产现可按遗产继承。
  • 你要提供付款的凭证,然后这个协议不需要阿姨签字的,类似于遗嘱,如遗嘱是真实的,则房子归您。看样子公证处是不行了,只有起诉法院处理了。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公证肯定无法进行,因为相关继承人不配合,只能通过诉讼处理,
  • 现在两个阿姨否认拿过6万元,外婆也未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该房产现可按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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