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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未满18岁的小伙子。2009年9月6日晚上,7点多钟,我骑摩托车由南向北正常行驶30码,40码.快要路过他【指北撞人】家时,他突然横穿马路,我看到他时已经离我两米远左右。当时我急刹车向右边让,就摔倒在地了。【1】由南向北行驶的这条水泥路宽为2.5米至3米路旁没路灯,被撞人家的房子紧靠这条水泥路,人一出来就是水泥路。;【2】据可靠消息,被撞人家开的麻将室,打麻将人员发生争吵,就把麻将扔了出去,当时被撞人路过马路去找麻将,被我撞着了【他出来时没开门灯,事发后才开的】;【3】我摩托车以买回快两年了,当时卖车老板知道我未成年,还把车卖给我。

调解 2009-09-26 09: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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