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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12年11月底通过中介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当时我收取买方5万元定金,13年1月底听说他的公基金贷款批贷了,首付也准备好了,要我配合他们过户,可是我感觉房价涨了40万,就没有再出面和他们见面,我让儿子拿着我的手机,买方和中介都有过短信要求我们配合过户,他们发来的信件和快递我们都没有签收。 还有,儿子他爸是买这个房子之后死的,儿子应该有继承份额吧?房本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在买卖合同签订和对方公基金签字时,我和儿子都去了,有什么办法说明这个合同无效吗?如果不能说明合同无效,那么我不想过户呢?会怎样? 再者,首付款到现在也没给我,你看到补充协议第三条的第1条是过户当天给首付,第6条是90天之内付首付,由于我没出面,他们也没有给我首付,现在马上就过了九十天了,会怎样呢?算他们违约还是我违约呢?请律师多指教。 他们可能起诉了。我会违约吗?会判决强制过户吗? 致礼!

其他 2013-02-22 15: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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