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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男朋友的爸爸是农村户口在农村生活,但是我男朋友户口迁到了城镇,现在他爸爸去世了,我想问他现在居住的农村房屋,他可以继承吗?请律师详细讲解一下农村房屋继承的相关规定。

其他 2009-09-29 11: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他父亲在农村的房屋他可以继承,他的孩子将来也可以继承。但是支撑此房屋的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农村宅基地的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上述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怎么处理,实践中,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规规定,地随房走的原则,你可以根据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而继续使用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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