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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结婚以后开的公司,公司股东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但是其中有一张文件上写明:“他出资90%,我出资10%,经共同协商对上述财产按出资额进行分割,分割后每人的出资额均为各自个人财产,不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这次公司要扩大资金,重新拟定的文件上,我的份额更少。我有以下几个疑问: 1、婚后的财产不是应该属于共同财产吗,这样的文件有没有法律效率,如果离婚我是否只能有10%的份额? 2、有几个股东的公司,是不是都必须签这样一张协议? 3、婚后老公买房子,写的是他父母的名字,是不是我完全没份? 老公把他的财产不停的向外转移,对于这样的情况,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保障我应得的权益?谢谢!

离婚 2013-03-23 17: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只能说明,你丈夫在刻意划清你们夫妻之间财产的界线,同时还把财产转给其父母,你自己多注意。
  • 你好!协议只能约束公司资产,不能约束公司以外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你所说,你丈夫婚后显然在区分你们的财产,划清界线。更详细的解释建议当面咨询,可以帮你详细分析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协议只能约束公司资产,不能约束公司以外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你所说,你丈夫婚后显然在区分你们的财产,划清界线。更详细的解释建议当面咨询,可以帮你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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