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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农民工,在一家三星级酒店任部门主管,因与部门经理在工作上有矛盾,她要求将我降为服务员,领导没有批准,她便用职务之便安排我做服务员的工作。为了这份工作我只能服从,领导多次调解她不理睬。最近换了一位副总分管我部门,她先去说我没有管理能力不配合她工作,又叫部分领班和服务员说我坏话,待我去找副总要求回到主管岗位工作,他说部门经理有权安排我的工作,并说什么降职、调离部门无需征求我的意见!我明知他们不对也没有办法。(好在还发我主管工资)我劳动合同签的岗位是管理岗位,要到二〇一五年年底到期,我有权要求回到原岗位工作吗?如果我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补偿吗?

其他 2013-03-19 09: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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