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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名下有福利房一套,为防万一,各自写下自书遗嘱,“在生后全部转给对方(子女各一人,各自有房)在对方去世后,按一定比例给子女分配产权“,请问如何办理继承?

其他 2020-08-02 12:47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写好遗嘱,并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 遗嘱效力能够确认的情况下,按遗嘱办理。
  • 遗嘱效力能够确认的情况下,按遗嘱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这一法律规定,我国财产继承发生的根据有三种方式: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三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适用效力是不平等的,继承开始后如果立有遗嘱的,应先按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充分反映了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处分自己死后财产的意志和愿望合理地使用权遗产得到处分。
  •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4、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应包括被继承人生前的全部婚姻状况;共生育几个子女(写明姓名、出生日期、职业),有无收养、继子女、非婚生子女;被继承人的父母状况,如已去世,应注明死亡时间;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配偶的婚姻状况等;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在公证员面前亲自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或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6、继承人中有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7、依法可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其他公民,应提交其对死者尽了主要抚养、赡养义务的证明;  8、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  9、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  10、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11、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 遗嘱效力能够确认的情况下,按遗嘱办理。
  • 应该以遗嘱为准
  • 遗嘱效力能够确认的情况下,按遗嘱办理。
  • 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并见证,保证遗嘱的内容合法有效,具体电话咨询。
  • 按照遗嘱内容处理
  • 遗嘱效力能够确认的情况下,按遗嘱办理。
  • 遗嘱效力能够确认的情况下,按遗嘱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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