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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因为是跟专业有关我就很努力去学,可是没想到多三个月过去了公司还不跟我合同,他们给的使用权工资又很低,真不知道怎么办。谁能告诉我试用期的时间在法律上规定的是多长?

其他 2009-10-15 17: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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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试用期的时间是: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的工资确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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