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2008年3月进了苏州吴中区的一家公司做销售,到现在为止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5月中旬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以我辞职为由说扣我一月工资,现在我已提出劳动仲裁,今天我接到通知要开庭,我不知怎么办,请求帮助

诉讼 2013-08-07 10: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至2008年1月31日仍然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违法,你有权要求自2月1日起每月二倍的工资;公司以辞职为由扣一月工资,没有任何理由和依据。由于公司违法,你在劳动仲裁时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 委托律师处理
  • 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行为涉嫌违法,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补交保险,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 公司至2008年1月31日仍然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违法,你有权要求自2月1日起每月二倍的工资;公司以辞职为由扣一月工资,没有任何理由和依据。由于公司违法,你在劳动仲裁时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