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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离婚后又再婚,后老伴和我母亲结婚之前,已经结婚并离婚过3次,共有子女数名具体不清楚,都散布在不同的省市,在后老伴生前十几年都没有和任何一个子女有往来,子女们也没有一人赡养过后老伴。后老伴得癌症和生病住院多次都是我母亲一人照顾,并且我母亲本身也是体弱多病,目前后老伴突发心梗死亡,没有立遗嘱,他的一个女儿听说父亲死了,就来要求我母亲分一半财产给她。 我想请问一些问题: 1,后老伴的子女很多,且之前的婚姻全是离婚的,离婚时财产已经是分割过了,子女的分配也由法院判决了,我想问,如果分配给后老伴前妻的孩子,还有没有权利继承财产?这些孩子在父母离婚后,就没有和后老伴有往来,也没有赡养过后老伴,那么这些子女还有没有资格继承财产? 2,后老伴的房产在2002年时购买单位住房只花了1万元,当时我妈也有出资500元,买房时虽然两人生活在一起,但那时还没有办结婚证,在2005年我妈和后老伴补办了结婚证。请问,这个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后老伴的个人婚前财产?我妈有没有权利继承,如房产要和后老伴前子女分,该如何分配?

其他 2013-04-13 21: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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