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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公司搬迁工厂,员工可以选择去和不去新工厂,不去新工厂的员工就解散,这样的情况下员工能不能拿到公司的赔偿金呢?

其他 2009-10-23 22: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同意上海康华律师的意见。
  • 你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由于你所工作单位单方变更工作地点,致使双方对继续履行合同产生不同意见。工作地点是属于合同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一个重要劳动条件,对于它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你的要求是合理的。如果你辞职,单位应当支付你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如果不支付该笔赔偿金,你当然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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