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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

其他 2009-10-26 10: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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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法》,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根据新法,今后企业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时,是以2008年作为计算补偿金的初始年限(即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累计不超过12个月)。被补偿职工2008年前的服务年限将依照当时当地的有关规定予以折算补偿金。 所以你从08年开始计算,到09年11月刚好有1年半多,所以你可以获取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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