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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了解一下房屋赠与的有关问题.我有个朋友,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赠给了一位婚外生的儿子,这所房子只是他们财产的极少极少部份.我想知道的是如果这位先后把房子赠给了这位儿子,家里的其他人反对怎么办?如果赠与过后卖掉房子又怎么办?或者说又第二次公证给其他的人呢?因为现在这位先生没有给抚养费给后面的小孩,都是母亲独自抚养.如果连房子都不给小孩,如何去问这个父亲讨要抚养费?

其他 2009-10-27 14: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产属于男方与妻子的共同财产,因此其赠与房产的行为是无效的。至于抚养,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用。如果男方拒不支付,可以起诉。
  • 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赠与后的房屋属于被赠与人的合法财产当然也有自由处分权,包括买卖。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可以主张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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