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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咨询一个再婚夫妻遗产继承的问题:我的表姐年轻守寡,在年过半百的时候经人介绍跟一退休的老教师吴某认识,并办理结婚登记。可是没几年吴某生病去世,没有立遗嘱。才办好吴某的后事,他的孩子就让我表姐搬出家门,让我表姐怎么来就怎么走。我表姐跟吴某是夫妻,难道没有继承权吗?吴某的孩子的做法是否正确?

其他 2009-10-27 14: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关于你这个再婚夫妻遗产继承的问题的解答: 很明显案中的吴某的孩子的做法是不对的。 法院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再婚夫妻在取得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证明后,就是合法夫妻。《婚姻法》所指的夫妻当然也包括老年人再婚夫妻,老年人再婚夫妻双方当然也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所以只要你姐姐跟吴某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那就是合法夫妻,那你姐姐就有夫妻之间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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