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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其他 2013-05-15 06: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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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是治疗的一段期限
  • 医疗期 职工医疗期的计算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计算职工医疗期时,职工工作年限包括:因工作需要经组织批准调动的职工,其调动前后连续工作的年限。 4、对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血液病、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同级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参见:《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办[1997]177号)
  • 这要看你是什么原因生病治疗,不同种类医疗期规定不一样,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
  • 您好,就是治疗的一段期限~
  • 医疗期 职工医疗期的计算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计算职工医疗期时,职工工作年限包括:因工作需要经组织批准调动的职工,其调动前后连续工作的年限。 4、对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血液病、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同级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参见:《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办[1997]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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