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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公司现在要从苏州新区搬迁到昆山,由于我怀孕了,且已在苏州买房安居了,不想过去,而且公司搬走后,我在苏州交的社保,生育保险就中止了,我生育的时候就不能用了,就算我跟公司一起去昆山可在那边的生育保险也才交几个月,不能用的,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公司应该给我补偿吗?怎么补偿阿?

调解 2018-07-06 11:5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公司应给你工龄补偿。
  • 协商解决
  • 买房子是否需要购买社保要看当地政策规定,各地的规定有所差异,对于社保的购买年限要求也不相同。建议最好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和社保部门咨询以获得更加详细的解答。
  • 公司必须给职工购买社保,如果公司未购买社保,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符合理赔规定的生育妇女可享受(享受条件:单位当月缴费成功后,次月员工就可享受)。  产前检查费用:定额支付(每例500元);门诊流产手术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限额支付(500元以内);  生育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生育报销:带身份证、医保卡到社保定点医院,刷医保卡,由计算机联网结算方式享受报销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结算个人承担金额,即可出院,社保报销金额,由医院和社保局定期结算。不再手工报帐。  只有男职工为无工作的配偶报销生育时,采用手工报销,可报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均只一半。  须在小孩出生25天内提供如下资料:  1、结婚证复印件(一定要复印有照片和有钢印的那页,钢印最好清晰)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医院正式发票原件  4、配偶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所或者居委会出具配偶无工作单位(无业)证明  5、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6、出院小结(需医院加盖章)、门诊病历和产前检查发票(不少于250元,含B超、胎心护检查等)  7、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8、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需医院加盖章)  9、男职工医保卡复印件  10、妇幼保建卡原件(有名字一页、出诊页、产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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