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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年底公司就决议撤销,在别的地区建立新的公司,领导也征询了员工的意见,员工可以到新公司上班,由于离家远,我放弃了去新公司工作的机会,一直留在要撤销的公司上班,因为公司业务关系,一直还未正式撤销完,直到现在(2013年,还未撤销,处于清算期),从公司宣布要撤销开始,我们就再没续签过劳动合同,我的劳动合同到2012年9月份止。但在2012年10月份我怀孕了,我想咨询下,公司如果在我休产假的时候正式撤销,我这种情况,除了能拿到正常的经济补偿外,公司对我(孕妇)还应该有哪些补偿?我能享受到这些补偿吗?如果公司不给孕妇补偿,那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3-05-22 17: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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