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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各位律师请教几个问题!1:请问男方在结婚登记前造的房子女方有权利分割吗?2:女方没事就搬出去住,发信息打电话辱骂我们一家人,还造谣说是我赶她出去,还是打了之后再赶她出去的违背良心的话,如果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判离婚吗?3:女方非要分割一套房子才能离婚的条件,法院会同意吗?4:在女方不同意离婚的前提下,男方非要离,法院要怎样才能判定离婚?

离婚 2008-06-08 11:1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结婚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法院开庭查明夫妻感情确实彻底破裂的话,就会判决离婚。
  • 无权利分。可向法院起诉,视情决定。女方的要求法院不会支持。正常第一次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 我们都住在父母家。登记后的2个月,女方很受家里人亲赖,父母都非常喜欢她,家里的冰箱,电视,空调===东西全都父母出钱让女方自己去买喜欢的,发票都是女方的名字。请问离婚后她有份吗?婚后长辈给她的见面礼2万,还有酒水钱4万,买给她的黄金首饰可以要回来吗?
  • 婚前男方的房屋女方无权分割,法院不会支持其要求的。男方要求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婚姻情况而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 肯定无权利分。可向法院起诉,视情决定。女方的要求法院不会支持。正常第一次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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