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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女儿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已满五年了,她现在已去加拿大,想把房屋产权过户给我,不知如何办理?1.听说过户时补交规定的各种税后,可以变成商品房,2.过户和买卖有什么不同?哪种方式即简便有省钱,3.对我现有的个人条件有什么要求?我和爱人已退休,有一套成本价购买的60平米自住房,如将女儿的房过户为商品房,应如何办理?需要交哪些税和缴税比列?4.去哪里办理手续?携带哪些材料?女儿在国外应提交哪些材料?谢谢!徐女士

其他 2009-11-06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为什么要过户给你? 如果你们只有一个女儿,以后你们现有的住房和现在她要过户给你的房子都会归属于女儿,这个“以后”可能是四十年或者更长,但最终是他的。如果现在经济适用房想要买卖,你女儿可以委托你来进行买卖。 没有必要现在交一笔费用过户给你,以后再交一笔费用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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