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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问,我家公于1990年去世的,他单位福利分房分得一套住房,由于在办理房改过程中,他去世了,所以由我家錃房改,有4个儿女。当时,我老公爷爷还健在,我老公于2004年去世,请问,我儿子可继承吗?现在过了诉讼时效吗?谢谢!

其他 2009-11-06 14: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子女、配偶、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不会过时效! 祝你好运!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 可以继承。不动产争议的诉讼时效是20年,没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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