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合同签于2013年5月31号终止,但5月18因劳动强度过大,我手痛请假了,一直到5月28和6月4号单位两次让我自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不应该补偿,有没有补偿

其他 2013-06-09 23:1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