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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有一套房产现已进入拆迁阶段,房屋是我父母以我爷爷名义买下,当时购房款大约6000元,一直是爷爷的名字。后来奶奶于90年去世,爷爷于95年5月去世,没有任何遗嘱。后来我母亲于2000年去世,父亲于2004年去世,我没有兄弟姐妹,爷爷有四个子女,请问这套拆迁的房屋是不是由我和爷爷的其他三个子女共同继承,我是不是转继承我父亲的那一份财产?如果我继承我父亲对我爷爷的四分之一的份额,是否牵扯时效期的问题,是否存在因我爷爷去世年份久远,主张分割遗产的权利丧失的问题?再就是如果我没有任何继承权,我能否要求先把我父母买房的房款扣出来再进行其他人的分配?谢谢!

其他 2009-11-13 15: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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