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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现在的劳动法中规定的婚假是怎样的,有几天的假期?如果是晚婚是不是可以多休几天?那休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其他 2009-11-18 10: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中对于婚假似乎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在《计划生育条例》、《婚姻法》中有相关的规定。 《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四条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后初育为晚育。 第二十九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定的婚假是三天,如果是晚婚就可以享受15天的假期。工资是照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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