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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这样的:在租房的时候交了300元押金,当时什么合同都没签,那房东口头说了点规定,说要住6个月才能退回押金。现在我住了4个月就想搬走了,房东就说不给退押金。 我在网上发现又关规定说:租房超过6个月就必需要又书面合同,如果没有就可以随时解除租房关系。 我想问一下我的问题能通过这条规定解决吗

其他 2008-06-16 22: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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