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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自2008年起己经签了三次合同,第三次应当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公司没有和我们签,现在合同到期,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现在如何补偿?另外,2008年以前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谢谢

调解 2009-12-01 15: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与我联系。
  • 如果从08年算起你们已经签订过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这次你们就有权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如果单位不续签,你们也同意,那么单位需要给你们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从你们实际工作的时候开始算起。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 如果从08年开始算你们已经签订过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这次你们就有权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续签,你们也同意,那么单位需要给你们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从你们实际工作的时候开始算起的。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 2008年以前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从08年开始计算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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