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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1996年离婚,1999年通过法院调解出具调解书,把一幢两层楼的房子(私房)进行了分割,一人一半。这幢房子的建房申请人是一家三口,孩子作为独生子女申请批房的时候作为2人计算。1999年法院调解时孩子未成年,对于房子分割情况也不清楚。父母离婚的时候双方口头约定,房子以后都给孩子,没有书面协议。但是现在双方都已再婚,今年父亲还以排除妨碍理由向法院起诉想将孩子赶出去,孩子对于该房有没有份额?能不能把属于自己的份额拿回来?

其他 2013-07-25 23: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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