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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房东租的房子合同签了3年,但是我现在公司亏损不开了,正好开了一年,房东让我赔尝6个月的房租,理由是合同注名要提前6个月通知说我没提前,请问我应该赔偿吗?合同法有规定必须提前6个月通知么?在这期间我能处理我公司的财产么?

调解 2008-06-21 15: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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