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父亲在04年工厂上班弄断了腿,期间工厂已经全部包去全部医疗费用,最后我父亲鉴定为9级伤残,但是以留下后遗症,腿仍旧有点瘸!只能在家修养 修养了到07年中间每年给我家2000-3000元的生活补助!08年后工厂因为是重工业要我父亲去上班,但实在是没有正常工作能力只能在家,但是工厂拒绝支付我父亲在家的费用 最后商量下来 工厂每个月支付我父亲工伤生活费800元扣除保险等费用600多元!直至现在!现在工厂要卖给私人了(原本是集体企业)继而要求我父亲去一次性解决但是只给20多年的工龄费用总计36000元,拒绝一次性赔付到65岁退休因为工伤所造成的误工不能劳动等生活费用!或者就是和私人买厂方鉴定劳动合同就像过继一样的过继给对方私人买厂方,如果结束合同与私人买厂方签定合同那么就是工龄费什么都没有,我想请教您我们要求赔付的从现在到65岁退休一次性赔付工伤的费用是否合理,大概能赔付多少!还有因为是转产那么和原厂方终止合同除了工龄费以外是否还有别的应该赔付我们的费用!我们应该享有那些合理 合法的费用!谢谢您 我是江苏常熟的朋友!十分麻烦您!

仲裁 2009-12-19 14: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