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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父亲有一套渝北两路的房子,户主是我父亲的名字,但现在又找了一个新妈,请问父亲死后房子能不能归子女.

其他 2009-12-23 12: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父亲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你父亲过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作为你父亲的遗产,你父亲的子女、你父亲的父母、你新妈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均有继承权。你可以让你父亲立一份遗嘱将房子留给你,避免以后发生纠纷。
  • 你继母和你一样有继承权。
  • 如无约定你父亲再婚过世后,你的继母有权参与继承你父亲的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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