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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1岁,是2012年11月30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2月1日上班。 5月20日00时在仓库流水线工作时不小心滑倒致左手臂及手腕部疼痛,肿胀,活动困难。于早上08时去就医被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伴尺骨小头撕脱性骨折。经手法复位石膏外固定治疗,没有办理住院治疗。这种情况能做工伤鉴定吗?如果能做工伤鉴定,可以定为九级吗?赔尝是多少?我本人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单位那边说做工伤鉴定还需要等四个月,我现在还在本单位上班,赔尝费用是由那里出?

其他 2013-08-27 14: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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