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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1岁,是2012年11月30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2月1日上班。 5月20日00时在仓库流水线工作时不小心滑倒致左手臂及手腕部疼痛,肿胀,活动受限。于早上08时去就医被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伴尺骨小头撕脱性骨折。经手法复位石膏外固定治疗,没有做手术也没有住院只是在门诊治疗一周。随后复查了2次X线片(一个月一次,也就是这个月才复查完。我是7月22日开始上班)。现在已经认定为工伤,可是单位那边说:要做鉴定还需要四个月的时间。那四个月以后还能定上等级吗?等级会发生变化吗?四个月后我左手腕活动就比较灵活,那还需要做鉴定吗?我本人有个特性那就是我是一个左手干活的人。我现在就是想问一问像我这种情况最短能什么时候做鉴定?

其他 2013-09-20 09: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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