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你好:我是一位农民,在2013年8月26日上午11:30分,我和我妻子开车从外地回来,刚到家门口,我隔壁的邻舍在把我两家房子交界地方的垃圾和草扔在我家的大门口,我妻子坐在车子上就讲了一下,她就用她手中的铁锹就打我们,我妻子抓住她的铁锹把,她就用拳头打伤了我妻子的眼睛,当时我们以为没事就没有报警,到了下午我妻子眼睛很痛,我们就去了县医院,做了磁共振,经医生检查眼球出血,现在医生说要住院,请问医药费谁来承担,我还能报警吗?谢谢

其他 2013-09-07 20: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报警,医药费你暂时先保存好发票,如果对方不愿意承担责任,你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 可以报警,如果能够证实是对方打得,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误工费等。
  • 你好,你可以报警,医药费你暂时先保存好发票,如果对方不愿意承担责任,你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马鞍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